宁德师范学院资产后勤管理处拟对2017年宁德师范学院零星修缮工程项目预算编制机构进行比选,现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本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待定。
1.2施工地点:宁德师范学院蕉城校区、东侨校区。
1.3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二个部分A、室内外零星维修、修缮以及简易的装饰装修工程(约80万元);B、室内外零星维修、修缮以及简易的装饰装修工程(约40万元)。
1.4工程造价服务项目:编制预算。
2.资质要求
2.1比选申请人合格条件: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包括乙级)。
3.比选文件
3.1装订好的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资格审查文件包括:
比选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拟投入本次项目的造价专职人员身份证明及资格证明材料。
3.2用信封密封好的报价单,报价不得高于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闽价〔2002〕房457号)。
3.3比选文件递交及评审时间和地点:定于2017年4月17日9时在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宁德师范学院办公楼副楼3楼会议室公开比选评审。
4.比选方法及评审程序
4.1本次比选评审采用最低价格中标法。
4.2评审程序
评审委员会对参加的比选申请进行符合性审查;
当有效比选申请人大于或等于三家时,评审委员会开启报价单,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为第一中选人。若第一中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重新比选。
发布人:宁德师范学院资产后勤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魏远竹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学院路一号
联系人:许军华
电话:15980385989
传真:0593-2838657
宁德师范学院资产后勤管理处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