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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生物毒素系列(二)——河鲀毒素食物中毒

2016年06月16日 00:00  点击:[]

一、背景信息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风险警示,提示织纹螺含有河鲀毒素,误食后会导致食物中毒。之前也曾有食用含河鲀毒素的烤鱼片或织纹螺导致中毒的报告。

二、专家解读

1、河鲀毒素属于剧毒物质,可引发急性中毒。

河鲀毒素是自然界毒性最大的非蛋白质神经毒素之一,毒性约为剧毒氰化钠的1,250倍,该毒素理化性质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甚至100℃加热5小时仍不能将毒素完全破坏。

河鲀毒素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患者首先感觉面部或手脚感觉异常,随后可能出现眩晕或麻痹,也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症状,继而可能会呼吸急促,并可能出现低血压、抽搐和心律不齐,重者可致死亡。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物,病死率高。

2、中毒原因是食用了含有河鲀毒素的食品。

河鲀毒素主要存在于河鲀和刺规等鱼种中,在云斑裸颊虾虎鱼、加州蝾螈、织纹螺等中也存在。

导致河鲀毒素中毒原因主要包括:部分消费者抱有侥幸心理,盲目尝鲜引发中毒;含河鲀毒素的食品同其他食品混在一起被捕捞或捡拾,误食导致中毒;个别生产经营者未对食品原料进行严格筛选,导致含河鲀毒素的食品混入。

从近年河鲀毒素食物中毒案例来看,中毒主要发生在每年9月份至翌年5月份,沿海地区居多,内陆地区较少,中毒场所绝大多数为家庭。

三、专家建议

1、含有河鲀毒素的食品安全风险高,依法应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收购、加工、经销海产品、水产品等产品时应严格把关和挑选,防止有毒食品混入,要将挑捡出的有毒鱼种、螺类等食品应进行统一销毁处理,防止捡拾者误食中毒。消费者发现违法生产经营含河鲀毒素食品的行为,可以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2、消费者切勿食用含有河鲀毒素的食品及其制品。不要捡食不认识的鱼类、螺类等产品,应通过正规途径采购;同时要提高防范能力,一旦发生河鲀毒素中毒,应立即自行催吐并尽快到医院就医。

主要参考文献:

[1]伍汉霖.中国有毒及药用鱼类新志.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2]《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养殖红鳍东方魨和养殖暗纹东方魨为新食品原料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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