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信息发布审批流程仅适用于宁德师范学院自行组织的分散采购项目。
1、采购项目公告信息发布撰稿人(以下简称撰稿人)下载并填写《宁德师范学院招标公告信息发布审批表》。
2、撰稿人根据项目分类,将填写好的表格及拟发布的公告信息文本提交资后处对应科室进行业务合规性审查:(1)属货物、服务类项目的业务合规性审查请提交资后处采购科(办公楼308室);(2)属工程类项目的业务合规性审查请提交资后处基建科(办公楼210室)。
3、撰稿人将完成业务合规性审查的材料提交资后处负责人审批(办公楼303室)。
4、撰稿人将审批完成的材料提交资后处综合科(办公楼306室 2838657 刘老师 高老师),公告信息电子版发至35554169@qq.com,由综合科在资后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