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持调动离校手续单和经本学院(部门)资产保管员签字的证明(证明应明确该教师所领用的资产已全部收回)到资后处资产管理科(办公楼210室)检查教师负责保管的校内资产是否全部收回,确认资产收回后由资产管理科签字。联系人:吴老师 陈老师 2963080
2、教师持调动离校手续单到资后处楼房管理科(办公楼302室)检查教师是否已清退校内宿舍,确认校内宿舍已清退后由楼房管理科签字。联系人:林老师 15859317531
3、教师持经资产管理科和楼房管理科签字的调动离校手续单到资后处综合科(办公楼306室)盖章。联系人:高老师 刘老师2838657
提示:1、2两步没有先后顺序要求,如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致电综合科2838657或相应业务科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