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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 第一篇场所篇之出租汽车防护知识

2020年09月11日 10:21  点击:[]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做好防护,结合夏季防控特点, 2020年6月1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进行了修订调整,形成《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修改后的防护指南,适用于低风险地区,从整体上对公众日常防护、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防护措施提出指导意见。类别由原来的50类增加到65类,增加了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健身运动场所、旅游景点、游泳场所、公共浴室、进口物资转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等场所,以及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KTV)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的防护要求,另增加了售货员、食品消费者、食品从业人员、伤残人士、教师的个人防护指南。在防护措施上,根据季节、场所等差异化特点,完善了夏季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细化了合理使用空调的方法,按照不同场景、不同场所和不同人群调整了体温检测和戴口罩、戴手套等具体防护措施。

  二十八、出租汽车

  1.运营车辆需配备口罩、手套和消毒剂等防疫物品。

  2.在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首选开窗通风,如使用空调,建议采用外循环方式。

  3.每日运营前做好方向盘、车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洗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

  4.运营过程中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5.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戴手套,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6.载客期间司机和乘客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建议乘客在后排落座。

  7.如有咳嗽等症状者搭乘时,车辆及时开窗通风,并对接触过的物品表面(如:车门把手、方向盘和座椅等)进行消毒。出现呕吐物时,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垫、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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