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就2022年下半年专项审计服务以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一、招标内容
1.宁德师范学院2019-2021年零星修缮项目专项审计
主要审查2019-2021年1-50万元以内的零星修缮项目(审计资金量达1126.98万元)从立项到竣工决算前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是否合法合规;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清单描述是否清晰;主材价是否准确,暂定价、包干价、暂列金额等是否合理;取费标准是否适当,造价计算是否准确;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签证内容是否真实,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签证价格是否合理等。
2.宁德师范学院2019-2021年自行采购项目专项审计
主要审查2019-2021年1-10万以内的自行采购项目(审计资金量达1074.99万元)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执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自行采购的程序是否规范合理,通过对学校各个单位的采购量和采购频率进行分析,提出二级单位自行采购存在的风险点及应对措施。
二、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三、审计工作要求
1.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并结合高校财务制度对我校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2019-2021年零星修缮项目、2019-2021年自行采购项目专项审计及相关事项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对发现问题的内控制度缺陷和违反相关财经法规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报告,未经我院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具沟通文件。
2.每个项目需单独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必须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审计报告初稿,经我校同意后出具符合我校要求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用词恰当、格式规范。
3.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入场审计前提供审计实施具体方案给我校。
4.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纸质审计报告的同时,需报送同口径的电子文档。
5.审计费用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工商局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获得财政部门颁发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证书,在册注册会计师5人以上的中介机构(不含挂靠)。
2.具有优良的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因审计业务违规受到行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处罚的不良记录,并对此作出书面声明,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实施审计的每个审计小组成员中至少有1名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
4.本着延续性原则,有在我校开展过相关事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优先考虑。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人报名时间需要提供的投标文件
(一)投标书
1.报名函。单位出具的报名函,主送单位为“宁德师范学院”,内容至少包括“本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你校邀请条件,愿意参加投标,并能按要求派出审计人员,现向你单位报名参加“宁德师范学院2022年下半年专项审计服务”投标,投标报价为XX万元,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联系地址:XXX”。
2.单位情况简介。内容应包括: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等)、注册资金数额、注册会计师人数、法定代表人或合伙执行人姓名、近三年单位年检情况及奖惩情况、近三年来完成的主要业绩情况、收费标准及预算、支付方式以及投标单位认为需要陈述的其他内容。
3.针对招标审计内容编制审计方案。内容应包括:审计工作目标、审计工作范围、审计实施步骤、审计工作实施进度安排(含外勤入场时间,外勤退场时间,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时间)、质量保障措施、审计人员安排(姓名、是否为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号、工作经验简介、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以及投标单位认为需要陈述的其他内容。
(二)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及单位简历。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执业证书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机构设置。
5.拟安排参加本项目审计人员情况(资历证书复印件等)。
6.事务所近3年的业绩及主要客户名单。
7. 近三年内没有因审计业务违规受到行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处罚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书。
8.投标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为废标。以上材料需要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如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则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
(三)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以现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未中标的,在评标完成后立即退还。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其缴交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整个项目实施到期后凭缴交履约保证金凭据、合同和验收报告(如有处罚,应按扣除相应处罚后)无息退还。
六、投标人报价须知
1、审计费用报价为2019-2021年零星修缮项目专项审计、2019-2021年自行采购专项审计两项内容的合计含税价。
2、审计费用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预算控制金额
审计费用价税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
八、评标确定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由商务、技术、价格三部分构成,采用百分制。评标小组按评审后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1名中标候选供应商。
序号 |
评标因素 |
分值 |
1 |
资质、规模 |
10 |
2 |
业务实力(近三年业绩) |
10 |
2 |
审计工作方案 |
30 |
3 |
人员配备情况 |
15 |
4 |
相关工作经验 |
15 |
5 |
职业道德记录和质量控制水平 |
10 |
6 |
收费标准 |
10 |
总分合计 |
100 |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德师范学院行政楼三楼附楼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 下午4:00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
十一、投标人对本次投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与业主单位联系。
十二、以上如有变更,我院将另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三、业主单位:宁德师范学院
联系办法: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593-2952906
联系地址:宁德学院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