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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德师范学院2021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比选公告

2021年05月06日 09:20  点击:[]

1、比选项目名称:宁德师范学院2021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2、比选内容及要求:宁德师范学院七个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3、采购人:宁德师范学院党政办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采购服务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其中包1名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提供拟参与本项目注册会计师执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必须具有完善的机构和服务体系,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对于采购人的要求及项目相关问题咨询须及时响应,响应时间≤4小时。需提供承诺函,未承诺且不满足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万贰仟元整(¥92000.00元)。

6、比选办法:本次报价以最接近符合条件投标供应商报价加权平均报价者为最后中标供应商,若参与投标供应商大于7家,首先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计算加权平均报价。如出现最接近平均加权报价相同报价的,通过随机抽签产生。

7、服务供应商需在202151315:00前将本次参与审计服务比选意向函扫描后发送E-mail: ndsysjk2021@foxmail.com。意向函包括事务所名称、参与比选意向及联系人相关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并加盖参与比选单位公章,未在截止时间前报送意向函的,视同放弃本次比选资格。

8、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应于20215149:00前(北京时间)。提交材料须密封包装,并加盖骑缝章;要求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参与单位需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否则在资格审查时予以剔除,其报价不计入本次比选供应商报价加权平均范围。

10、时间及地点:2021514900(北京时间),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1号行政楼3楼附楼会议室。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593-2952906

E-mailndsysjk2021@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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