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医学院建设项目情况
1.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范学院新校区。
2.建设情况:占地69330M2,总建筑面积59415.42M2,计容建筑面积55640.83M2;其中1#楼建筑面积10385.68M2,2#楼建筑面积8317.60M2,3#楼上部建筑面积5725.65M2,4#楼上部建筑面积11277.87M2,5A#楼建筑面积10175.16M2,5B#楼建筑面积9370.876M2,6#楼194M2、7#楼194M2。3#、4#楼地下室建筑面积3665.42M2。
3.代建单位:宁德市城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二)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按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编制、监测、验收等咨询服务,形成以下成果:
《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建设项目水保监测实施方案》
《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建设项目水保监测季度报告》
《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建设项目水保监测总结报告》
《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
《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2.最高报价8.0万元;包含本服务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报告编制费、方案修改费、调研费、监测费、技术验收费、人工费、现场勘察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水保工程验收费、专家评审评估费、住宿及交通费、保险费、设备进出场费、运输费、材料埋设费、检测作业水电费、废弃物清运费、安全措施费、窝工费、税金等一切与编制项目相关的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3.出资单位:宁德市城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部委和省市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由委托方(宁德师范学院)、受托方(供应商)、出资方(宁德市城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并收到相关咨询所需资料始,15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编制及评审报批工作,且方案报告须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按时提交满足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企业归档、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的相关报告(含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验收鉴定书),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专项验收资料的整理,并取得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备案证明。
(二)咨询内容:根据国家、部委和省市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工作,并编制相应的技术成果。
(三)咨询方式:通过外业调查、资料收集、分析预测等,编制符合规范的“合同标的”报告书,以书面形式和光盘电子文件形式提交。
(四)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要求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按国家、部委和省市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并收到相关咨询所需资料始,15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及评审报批工作,且方案报告须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写水土保持方案,参加专家评审会。
(2)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及完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3)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成果文件。
(4)协助招标人将本项目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2.供应商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供应商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国家关于水土保持的相关法规,以及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水土保持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对建设方提供水保专项工程方案实施指导。完成工程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评估,组织专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并配合甲方将水土保持验收有关文件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批,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取得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备案证明。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答供应商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2.具备合格有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价法,评分标准见下表
(一)商务评分标准A (满分25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审标准 |
满分 |
备注 |
1 |
本地化服务 |
供应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得10分,注册地在宁德行政区域或在宁德有分公司的得15分 |
15 |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体系认证 |
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ISO9001:2015标准要求)的得5分; 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ISO14001:2015标准要求)的得3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ISO45001:2018标准要求)的得2分。 |
10 |
认证范围必须有“水土保持”或“水土流失”相应范围,否则不得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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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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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评分标准B (满分45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审标准 |
满分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得10分;具备高级(含副高)水土保持专业工程师得15分。 |
15 |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应答供应商单位截止投标期当月或上一个月往前至少连续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必须有查询二维码 |
2 |
项目组人员配备 |
配备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备水土保持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5分。满分15分。 |
15 |
需提供在应答供应商单位截止投标期当月或上一个月往前至少连续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必须有查询二维码 |
3 |
业绩 |
应答截止日近三年内编制过福建省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且取得水利部门批复每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应答截止日近三年内编制过宁德市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且取得宁德市水利部门批复每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15分。 以上两项不累加计算 |
15 |
需附合同复印件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合同应包含项目名称、签约时间、合同金额等内容,否则业绩不计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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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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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价格评分标准C (满分3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取值及说明 |
1 |
评标价格 |
是指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 |
2 |
评标基准价 |
以合格的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 |
3 |
投标报价得分 |
合格供应商的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每偏离1%扣0.1分。分值扣完为止,最低得分为0分。 |
满分 |
30分 |
注:1.投标报价的取值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
(四)综合得分方法
综合得分=商务A得分+ 技术B得分+ 价格C得分。得分高者中标,得分相同者随机抽取中标者。
五、应答文件要求
(一)资格证明材料
1.凡有能力提供本公告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供应商需提供合格有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以及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
3.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二)响应文件编制及装订要求
供应商须对照资质证明材料要求、评标办法分别编制响应文件二册(第一册:资质证明材料,第二册:技术商务报价材料,分册密封提交),文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其中第二册(技术商务报价材料)需分别编制提交技术(商务)偏离表及响应文件(未编制偏离表将不得分),参考如下表:
技术规格(或商务)偏离表(参考格式)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评分项目 |
招标文件评审标准 |
响应的技术(商务)要求偏离说明 |
响应文件相应页码 |
示例: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得10分; 具备高级(副高)水土保持专业工程师另加5分 |
1.项目负责人为张三,具有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无偏离得10分; 2.无高级(副高)水土保持专业工程师,负偏离得0分 |
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及连续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见第?页 |
注:供应商应参照评分办法,须如实详细填写技术服务(或商务)偏离表,应将技术参数逐条详细列在偏离表中,不得只简单列出规格型号。
供应商代表签字:
(三)投标材料须密封盖章于4月12日下午2:30前送达宁德师范学院东侨校区行政办公楼609室。本项目不接收邮递投标。
六、开标比选时间、地点:2020年4月12日下午2:40,宁德师范学院东侨校区行政办公室楼601室。
七、质疑处理
(一)供应商对比选公告文件提出质疑的,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一份(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质疑书的落款时间必须是提交质疑书当天的时间),并携带相关资料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于比选开标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二)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材料及送达要求同上一款)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赖老师 2827098(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