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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教师公寓(公租房)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2015年12月29日 00:00  点击:[]

宁德师范学院教师公寓(公租房)勘察项目

2015年12月29日

招标编号:0624-15161049

开标时间:2016-01-22

所属行业:工程勘察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师范学院

所属地区:宁德市

宁德师范学院教师公寓(公租房)勘察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德师范学院的编号为0624-15161049宁德师范学院教师公寓(公租房)勘察项目已由宁德市发改委宁发改审批[2012]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宁德师范学院教师公寓(公租房)勘察项目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马山村南侧约600米处宁德师范学院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3栋单体及一层地下室,分别为一栋11层教师公寓A,一栋11层教师公寓B,一栋11层教师公寓C,总建筑面积约为11995㎡(含地下室面积2865㎡)

2.4. 投资总额:勘察费约人民币15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师范学院教师公寓(公租房)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包括应按招标人项目设计和国家规范所要求提供工程详勘服务,并提交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配合图审,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3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约24个月;

2.7. 勘察周期: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且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可由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代替),执业专用章体现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类似项目勘察业绩“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

3.4. 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在福建省应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为此,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方可参与投标:①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并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

备注:与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勘察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29日至2016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 招标文件和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月22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可以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代替)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 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丙级,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为:人民币11.7万元,其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师范学院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马山村南侧约600米处

电话:0593-2533286 传真:0593-2533286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25265,传真:0591-87552404

联系人:吴勇洛、黄发宪、叶立銮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 号:1360 1010 1400 0223 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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